关于做好2012年度 “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6-12 浏览次数: 458

关于做好2012年度 “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安排和皖西学院“质量工程”建设总体目标及分年度实施计划,2012年度学校将完成“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11个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请各学院(中心)做好申报准备,根据申报要求及时上报推荐材料。

一、立项项目及申报程序

(一)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精品开放课程、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等6个项目按照学院(中心)申报、学校评选立项的程序进行,学校将按照推荐限额择优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二)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数字图书馆将由学校遴选直接推荐为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三)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奖只作为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

(四)规划教材单独立项,项目申报另行通知。

(五)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一律按照《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项目评审标准进行申报。

二、建设内容及申报限额

(一)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1、重点支持国家战略需求与安徽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紧缺人才专业;参与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相关专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在学校或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特色和明显优势的相关专业。

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长期从事本专业领域教学研究,能够统筹整合配置专业教学资源,科学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整体提升, 引领示范本校其他专业或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的改革建设。

3、本年度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评选6个,推荐省级4个。

4、各学院(中心)原则上限报1个。

(二)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

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包括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综合文科教育实践基地、综合理科实践教育基地、创新实践基地、创业实践基地等项目。重点支持紧密围绕我省高校社会急需、量大面广的应用型学科专业,基地建设可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或其他园区等,采取校所合作、校企联合、学校引进等方式进行,重在加强内涵建设、成果共享与示范引领。

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统筹规划,合理利用配置实验实践教学资源,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学校与社会密切合作,切实提高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3、本年度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计划评选3个,推荐省级1个。

4、各学院(中心)原则上限报1个。

(三)精品开放课程

1、精品开放课程包括精品资源共享课与精品视频公开课。

2、精品资源共享课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申报课程应建有网站,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最新的申报表、课程简介、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作业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指定教材、参考文献目录、主讲教师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同行专家及学生评价。

3、精品视频公开课是以高校学生为服务主体,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网络视频课程与学术讲座,以名师名课为基础,以选题、内容、效果及社会认可度为课程遴选依据,通过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个性和人格魅力,着力体现课程的思想性、科学性、生动性和新颖性。精品视频公开课主讲教师应为长期从事该门课程相关教学工作,鼓励各级各类教学名师获得者、学术名家主讲视频公开课。

4、精品开放课程须在合格课程基础上申报,推荐省级精品开放课程原则上须为校级精品(优质)课程。

5、本年度精品开放课程计划评选8门(视频课程3门),推荐省级6门(视频课程2门)。

6、各学院(中心)原则上申报不超过3门。

(四)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1、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包括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计划”实施的专业包括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专业,特别要重视适应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人才需求,适度超前培养人才。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所涉及的工科类、教育类、法学类、农林类专业以及部分文科类专业。

2、本年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评选3个,推荐省级2个。

3、各学院(中心)原则上限报1个。

(五)教学研究项目

1、教学研究项目分为校级重点项目、校级一般项目和专业建设工程委托项目(单独立项,另行通知),重点围绕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体制与模式(包括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过程、理论课程体系、实验课程体系、实践性教学环节、创新能力的培养等方面的改革)、专业改革与专业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实践教学改革与建设、教学手段与方法、教学管理与教学基本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优先资助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课程评估、专业评估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2、本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计划评选35项,推荐省级27项。其中申报项目中教改工程研究计划项目不少于申报项目总数的60%

3、各学院(中心)申报数量不限制,以汇总表序号为推荐顺序。

(六)教学成果奖

1、教学成果奖将以五个方面的成就为奖励重点:第一、在办学定位满足社会需求方面(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优势特色学科专业与地方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适应);第二、在高校其他职能对人才培养的贡献方面(科学研究服务人才培养、服务社会引领人才培养、文化传承创新支撑人才培养);第三、在人才培养各环节与学校定位的吻合方面(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推进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重视国际化人才培养);第四、在教学资源对人才培养的保障方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建立教师分类管理制度、提高教师的“双能”素质、加强实验实训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大力推进课程建设、加强教学信息化建设、强化教学资源共享、加强人才培养经费保障);第五、在学生、社会对人才培养质量的满意方面(建立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健全教育教学评估制度、建立人才培养质量第三方评价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

2、申报教学成果奖必须是2009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达到一定标准的成果。

3、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可以学院(中心)、教研室、实验室或实训中心等为单位申报;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可以是学院(中心)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实验室或实训中心主任等。优秀教学管理单位申报基本条件:教学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管理队伍相对稳定;积极开展教学管理研究,创新教学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 在制度建设、教学管理研究、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取得实效;注重本部门自身建设,积极推行教务和教学管理信息公开,在学校质量工程建设、教学改革及学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并取得明显成效。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申报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高,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忠于职守,顾全大局,热心为师生服务,受到师生好评;热爱教学管理工作,业务能力强,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开展教学管理研究并取得实效。

4、本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计划评选不少于35项,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20项。

5、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和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各2个,推荐省级各1个。

6、各学院(中心)申报教学成果奖数量不限制,以汇总表序号为推荐顺序;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原则上限报1个。

(七)教学名师

1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近三年承担两门以上课程教学任务,超额完成所聘岗位的年教学工作量(其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工作量应占工作总量的60%以上)(通识课程除外);教学效果好,在同行和学生中有较大知名度;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近三年平均每年有一篇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1)主持校级以上(含校级)精品(优质)课程;(2)主持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教研项目;(3)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4)出版教学研究专著或担任主编,出版省级以上(含省级)规划教材;担任青年教师导师,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近三年出席过学科专业建设研讨会、学术交流会、产品、技术或经验推广会,或是受聘外出讲学等。

2、本年度校级教学名师计划评选4个。

3、各学院(中心)原则上限报1个。

(八)教坛新秀

1、在高校工作3年以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1977831后出生)的教师;参评教师须爱岗敬业,教风端正,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原则上为教学第一线教师,教学工作量饱满,高于所在教研室或课程组平均水平(实际授课时数不得低于每周4课时);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优秀;任现职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教研、科研、技术服务成果。

2、本年度校级教坛新秀奖计划评选5个。

3、各学院(中心)原则上限报1个,推荐教师原则上应为历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评优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已获省级、校级教坛新秀称号者不再申报,同时在项目申报和评审期间须为候选教师每人组织一场面向全校师生的“精彩一课”教学观摩活动。

(九)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

1、立足我校教师教学能力现状,综合利用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等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项目,通过对优秀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的分析研究,制定发展教师教学能力的应用型教师培养方案,激发教师责任感和进取心,全面提高我校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

2、申报高校需有三届以上毕业生,已积累一定的应用型教师培养经验。

(十)数字图书馆

1、数字图书馆建设重点以教育科研网络为依托,充分利用我省高校和国内外高校图书馆丰富的电子馆藏资源,逐步形成以共享服务为目标、全省统一规划的、多层次的文献保障网络。建设内容包括整体购置、联合采购中外文电子图书、电子数据库等,为我校和全省教学科研营造一流的图书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更好地满足教师学生的教学科研需求。

2、由校图书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申报。

三、推荐材料及报送时间

(一)各学院(中心)于2012630日前完成初评推荐工作,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统一提交项目申报书、汇总表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至 “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接受个人材料);同时将各项电子材料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jwcjyk@wxc.edu.cn)。逾期视为放弃。

(二)学校组织人员于710日前完成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评审。

(三)学校“质量工程”领导小组于2012715日前完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于2012715日前完成网报(625日起可登录(http://www.ahgj.gov.cn/QRMIS,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

(四)学校确定省级“质量工程”推荐项目名单后,部分申报材料可作进一步修改和补充。

(五)教育厅文件和有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0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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